什么是毒校服?
"毒校服"就是不法商家在生产校服时,在其中加入了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例如,前不久发生的上海毒校服事件,其中发现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N=N-)的统称为偶氮染料,其中偶氮基常与一个或多个芳香环系统相连构成一个共轭体系而作为染料的发色体。
导致毒校服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检验报告理解有误
学校进购校服检验按照检验性质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两大类。委托检验是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这里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监督检验是具有监督职能的管理部门依据法规(或有关规定)及检验规范(或标准)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验活动,检验具有强制性,代表整批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检查过程中,发现校方目前已经养成了索要合格检验报告的习惯,大部分学校都将每批校服检验报告存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但学生供应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全部大部分却是委托检验报告。更有甚者,一校服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委托检验报告送检样品为30cm*30cm蓝色布料一块,布料如何代表成衣质量?如何代表整批学生校服质量?学校因专业知识不足,认为只要有专业纤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该批学生校服就是合格的,可以接收发放的。这个误区加大了“黑心”校服企业调换样品、送检小样、蒙骗校方的可能性。
合同协议内容不详
合同是校方与校服供应企业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供应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查阅了多数学生校服合同,只是简单要求校服供应企业“保质保量按照乙方提供样品和面料要求制作”。“乙方提供的样品和面料”纤维含量到底是多少、甲醛含量和PH值是否超标、执行的是哪一个标准,这些合同中本应严格要求商家的“紧箍咒”,最终成为商家钻的最大漏洞。
检查验收程序不规范
正确的学生校服验收程序应为校方在接到校服供应企业提供由专业纤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接收学生校服。验收时要认真核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检查是否有残次品混入,清点产品数量是否准确,验收完毕后才能将学生校服发放给学生。然而实际工作中,校服供应企业各种理由拖延提供检验报告时间,或是千方百计让学校先接收、发放后提供检验报告,校方为了学生统一管理、整齐划一有时不得不先接收、发放校服,再向供应企业索要检验报告,这种不严格执行校服进货验收程序的行为严重助涨了校服供应企业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