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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判决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财联社5月6日电,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了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判决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原告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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