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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请启动基金法修改工作”的提案。罗卫建议:进一步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在基金法中明确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人职责边界;在法律层面对该流动性支持机制予以明确,增强基金行业抗风险能力;修改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相关规定,增加基金行业举报奖励及强制调解等规定,完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责和手段措施,确保基金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这三部法律在同类事项的处理上保持一致,构建协调统一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