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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其关联方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要求贝因美集团、谢宏及袁芳向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支付款项3.16亿元。
标签: 执行通知书 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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