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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通知自11月11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72小时调整为48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严格落实“场所码”“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不漏一人”。上述通告指出,要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报属地疫情防控办批准。暂停跨省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