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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财联社10月9日电,富春股份公告,控股股东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及总裁陈苹女士分别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缪品章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陈苹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该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