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有机产品认证制度以来,有机产业取得了快速蓬勃的发展。有数据表明,截至2020年底,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颁发数量为21094张,其中初级农产品占比接近80%;有机产品获证企业为13583家,有机作物生产面积为253.6万公顷,分布在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近几年连续保持比较高的年均增长率。但由于我国有机农业发展起步比较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存在着生产技术支撑相对薄弱、产品质量容易出现波动、有机产品认证市场有待完善、冒用有机产品销售时有发生等问题,有机产业的发展社会关注度很高,广大消费者对“健康生态”的有机食品农产品充满期待的同时,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或者市场出现的负面信息,而对有机产品行业充满质疑。
近年来,随着消费模式的不断变化,线上平台销售、网络直销、会员制点对点配送等新型产品销售模式不断出现,有机产品获证组织传统的线下监管方式已不能应对,监管方式的系统性调整和完善势在必行。较其他有机产品生产大省不同,上海是全国最重要的有机产品消费大市,销售渠道的变化也给有机产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做好新形势下有机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格局优势,综合运用大数据、信用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众多监管执法手段,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供应链入手,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不断提升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和获得感。
基于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抓好本地产的有机产品获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同时,采用“盲样”的方式对本地产的有机产品实现全覆盖监管。同时,对于量大面广的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门店等,创新性地以风险监测为手段开展监督检查,掌握有机产品的真实现状。自2019年以来,该局累计开展风险监测的样品达400批次,并在有机产品风险监测工作中采用“三结合”的方式,即: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相结合、问题发现与线索移交相结合、重点产品与重点问题相结合。主要表现出的特征为:一是在监测渠道方面,线上渠道的问题发现率比较高,线下实体的问题发现率低于线上渠道;二是在监测品种方面,水果类产品发现的问题相对比较多,野生采集植物、水产、蔬菜、畜禽肉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三是在监测项目方面,农药残留检出比较突出,农药使用中的复合用药趋势比较明显;四是在认证机构方面,问题样品涉及认证机构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这与风险监测方案逐步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直接相关。
从上海市近3年来的风险监测情况来看,有机产品的监管工作面临3方面的挑战:
一是网络渠道销售的问题相对较多。从上海市近3年来的风险监测结果来看,超过80%的问题样品批次来自线上平台,线上平台销售的有机产品不光问题样品发现率远高于线下商超,同时还存在虚假宣称有机产品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线上销售有机产品涉嫌违规信息的比例高达40%左右,包括涉嫌以有机产品的名义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超范围和超期使用有机证书、销售产品未加贴有机码等等,虚假标称“有机食品”的现象大大影响了有机产品的行业形象,并且由于后处置环节的不及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现象的发生。
二是获证后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大。从上海市近3年来的风险监测结果来看,400批次有机产品共涉及30余家认证机构,有18家认证机构发证的产品不同程度被检出问题样品。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认证机构在发证后日常监管上仍存在缺失,另一方面也说明传统的监管方式未能实现有效监管。由于未形成立体化的监管制度设计,导致目前市场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消费者对有机产业的发展和有机产品的本身的信任明显不足。有调查显示,在监管频次方面,81%的企业每年抽检次数在1~2次,少数企业在两次以上;在监管对象方面,由于涉及企业广泛、产品众多,加上农产品的季节性特点,认证机构和政府监管覆盖面极为有限;在监管形式方面,比较重结果、轻过程,生产过程监控有待加强。
三是种养殖过程管控技术还比较匮乏。从上海市近3年来的风险监测结果来看,宣称有机产品检出的问题批次样品数量比较高。从销售端视角来看,鉴于种养殖环节有较长的生长周期,再加上休药期,很有可能种养殖环节存在的问题也会比较多。有机农业应该是传统农业与现代科技的结合,但在实际的调查中,仍有不少企业采用原始的“靠天吃饭”的种养殖模式,缺乏有效的过程管控技术或者管控技术单一。有调查显示,在有机生产病害防治技术中,物理防治占比62%,企业在生产中物理防治使用最广,一方面由于物理防治操作简便,另一方面是由于物理防治更安全、环保。在实际生产中仍面临诸多病害无法有效控制的问题,这也是水果中大量检出农药残留的根本原因。
近3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不间断的风险监测工作,对上海有机产品销售市场监管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在发现有机产品不合格问题的同时,也有效排查出销售环节实际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单一的检测手段很难实现充分监管,必须充分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
一要改变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实现有机产品从种养殖端到销售端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从定期监管到定期监管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遏制不法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倾向,确保监管的系统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
二要完善监管工作的预警交流机制,一方面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管理力度,落实认证机构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加快监管预警交流平台的建设,形成信息共享、实时共管的监管机制。
三要加强监管后续处置措施,构建有效的约束机制,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确保监管措施能落实、监管机制有成效。只有形成立体性、全国性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才能真正肃清市场不正之风,促进有机产业蓬勃发展。